2013年2月12日 星期二

論文抄襲去年23件 !!

錯字也抄 論文抄襲去年23件




中國時報【李宗祐、胡清暉╱台北報導】
論文抄襲

國科會昨日公布歷年涉及研究論文抄襲、或未適當引註等違反學術倫理案件統計,從民國八十八年到去年為止,共有一百件被裁定違反學術倫理,不但出現逐漸攀升趨勢,去年更以廿三件創下歷年新高,凸顯國內學術界「文抄公」越來越多,抄襲歪風日益猖獗!

面對學術抄襲歪風日盛,國科會昨日修訂《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及審議要點》,也頒布《研究人員學術倫理規範》,以負面表列把造假、變造、抄襲、與研究成果發表及作者定義相關之不當行為、自我抄襲和一稿多投等,列為學術研究「不該有的行為」,讓學者明確瞭解什麼事情可以做、什麼事情不能做。

國科會副主委孫以瀚解釋,指導教授把學生做的研究據為已有、發表論文,沒有讓學生掛名「共同作者」,就是與研究成果發表及作者定義相關之不當行為。

至於性騷擾、師生關係和經費使用(不實發票報銷)等則被列為一般生活或工作倫理,因另有主管機關或相關規範處理,被列為學術倫理無關。孫以瀚舉例,不實發票核銷研究經費,國科會另設有《專題研究計畫經費浮報虛報處理作業要點》處理,不在學術倫理規範內。
教育部長蔣偉寧表示,若違反學術規範,應有適當處置,教育部支持國科會訂定學術倫理規範的做法,也會加強宣導,杜絕抄襲、造假等爭議。

孫以瀚直言,去年被裁定違反學術倫理的案件,有幾件真的抄得很嚴重,「不但滿大篇幅的抄襲,連錯字都沒改」;還有人在個人著作目錄列了一堆根本不是他的論文,卻把自己的名字加到別人的論文裡面,甚至連論文引註頁數都寫錯;有的則是把別人的研究背景說明整段抄過來。

相較於民國九十八年以前,每年違反學術倫理案件僅個位數,去年增加到廿三件,大幅成長二.八三倍。國科會綜合業務處長陳宗權指出,案件明顯增加,最主要是因為過去都是被動靠人家檢舉,近幾年多數由審查委員在審查研究計畫時主動發現。

不過國科會昨日以《個人資料保護法》為由,拒絕公布「文抄公」名單,僅透露廿三件被裁定案件,有一名學者被裁定停權五年、不得申請國科會研究計畫經費補助;被罰停權三年和二年者各有一名和三名,其餘十八人均被停權一年。


看到這則新聞  令人感到很驚訝!!

臺灣怎麼會有這麼多的抄襲案例呢~~~~

論文真的要認真寫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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