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能不抄襲!」──淺談學術剽竊
文/田芳華(臺灣大學師資培育中心副教授) 偷別人文章 別人的東西,不能任意據為己有。這是從小被教導的鐵律。未經他人同意而據為己有,叫「偷竊」,偷人東西者叫「賊」。在學術領域,看到別人的文章好,心裡覺得很癢,癢到很想要。要則有要的方法,這個方法叫做「要引述文章來源」。否則,拿了別人的心血結晶往自己文章懷裡塞,假裝是自己想出來的,這就叫「剽竊」。 李嗣涔校長自 2005 年開始,連續三年在開學新生訓練時期勉學生做到「作業不抄襲」(李嗣涔,2005, 2006;臺大校訊,2007 年 9 月 19 日)。李世光、林致廷、和李舒昇(2007)認為抄襲 (Plagiarism) 就是:「未經同意或適當的標註使用他人之文章、圖片或結果」。簡單地說,凡是採用或複製他人的全部或部分想法、文字或敘述,而未標明出處,這就是抄襲。 國內外關切學術抄襲或剽竊 抄襲這個話題,其實牽動的不只是學生,大學教授亦然。像前陣子臺大新進教師的聯誼聚會,學術抄襲就成為眾所矚目的話題(陳玟伶,2007)。國科會曾經公布違反學術倫理的案例,追回國科會獎助。這些案例中有半數是公立大學教師,其中甚至包括次長級的人物,相關新聞在社會上喧騰一時(申慧媛和許敏溶,2005 年 2 月 1 日)。在國科會判定的違反學術倫理案件中,最常發生的是引述他人文獻或論文內容沒有註明出處(黃以敬,2005 年 2 月 1 日)。 學術抄襲或剽竊的議題不僅是台灣,美國學術界也一樣關切。曾經擔任史坦福大學校長的 Donald Kennedy,在其所著的《學術這一行》書中特闢專章來討論學術抄襲和剽竊(楊振富譯,2000)。從 1989 到 1999 年之間,美國的國家科學基金會和相關機構發現了 23 件獎助者抄襲的案例,而其中許多人都在美國最具聲望的學府服務(Hauptman,2002)。基於抄襲現象嚴重,現在不僅有專門抓抄襲的電腦軟體問世、討論抄襲的學術研討會舉辦、還有標榜針對抄襲現象進行跨領域研究的期刊 ”Plagiary” 發行(網址為http://www.plagiary.org/)、甚至有人建置專門網站羅列世界各國學術界的抄襲者(例如 Dr.John P. Lesko 維護的 Famous Plagiarists.com © WarOnPlagiarism.org 網站,網址為 http://www.famousplagiarists.com/ )。 哈佛大學教師抄襲案例 在眾多抄襲案中,有兩個例子值得一提,兩例都和哈佛大學有關。第一個例子是哈佛大學法學院教授 Charles J. Ogletree, Jr. 的抄襲案。Ogletree 在其所著的書本中,有六個段落抄襲自別人的書本。經過內部調查,結果抄襲案成立,Ogletree 被撤銷永聘資格,並作公開道歉(Lesko, 2004a; Rimer, November 24, 2004)。這個例子的啟示是不管寫的書有多厚,即便是只有幾個段落,沒有註明出處就是抄襲。第二個例子是哈佛大學法學院教授 Lawrence H. Tribe。他於 1985 年出版了一本書,後來在 2004 年也就是將近二十年之後被人揭發書中有若干處抄襲別人作品,而未註明出處。此事一經雜誌披露,這位著名的憲法教授趕緊公開道歉,並據說因此可能喪失了被提名為美國最高法院法官的資格(Lesko, 2004b; Rimer, November 24, 2004)。第二個例子的啟示是不管年代有多久遠,以當代資訊搜尋技術與軟體之發達,心存僥倖最後還是難逃被揭發的命運。 抄襲未出版作品 通常學生抄襲的多是已出版的文章,包括書本、學術期刊論文或網路文章。這種抄襲,一般只要對照出版時間前後順序,就可揪出抄襲者。學術界的抄襲情況較為複雜。除了已經出版的期刊論文或書本之外,尚未公開出版或發行的作品,包括學術研討會文章、研究計畫、教學筆記等,也是被抄襲之標的。一旦碰到尚未正式出版的作品遭人抄襲,而抄襲者發表在其他研討會上,甚或搶先刊登,抄襲者的行為會嚴重傷害文章的正主。舉例來講,不知情的第三者由於先看到抄襲者的文章,日後在閱讀到正主的作品時,恐怕反而會誤認為被他人抄襲的苦主是剽竊者呢!其實抄襲者不宜心存僥倖。所謂做過的必留下痕跡,必要時,抄襲者還是躲不掉該面對的調查。 學生的抄襲可能出現在作業、論文上面。教師的抄襲,一般人的認知可能是發表在出版的書籍或學術期刊上居多。其實不然,沒有審查制度的刊物、電子報、學術研討會,都是抄襲者「青睞」的發表園地。原因無他,除了幾乎有投必登之外,也比較不容易引起注意。但其為抄襲者,是沒有什麼差別的。 相關法規 誠如 Hauptman(2002)針對學術剽竊所言:「這幅圖畫並不美麗,但是我們能夠採取行動來保護我們的專業信用。」採取行動有消極和積極兩方面。在消極方面,為規範學術倫理,教育部訂有「大專校院教師著作抄襲處理原則」,抄襲案成立且作懲處後,將公告並副知教育部和各大專校院(教育部,2004)。國科會制訂「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及審議要點」,抄襲者會被停權、追回研究補助費用、和追回研究獎勵費(國科會,2000)。本校訂立「國立臺灣大學教師違反送審教師資格規定及學術成果舞弊案件處理要點」(臺灣大學,2008)。抄襲者可能面臨不予晉薪、不得申請升等、借調、兼課、休假,甚至解聘、停聘或不續聘等處分。 在積極方面,國外有專門網站幫助師生認識何謂抄襲,並教導如何寫出具備良好水準作品所需要的規劃、組織和引述技巧 (例如網站 http://www.plagiarism.org/)。西北大學在網站上以實例教導如何避免抄襲(Northwestern University, 2006)。普林斯頓大學出版專冊,教導認識抄襲,瞭解相關規範,以培養學術正直精神(Princeton University, 2008)。國內有李世光、林致廷、和李舒昇(2007)提供資料幫助學界認識學術研究與道德責任。陳為堅(2008)以作業實例解說怎樣避免剽竊或抄襲。在課堂上,各專業領域教師教導學生該領域引述文章的格式,例如 APA 格式、MLA 格式或芝加哥格式等。 自重自敬 筆者於 2004 年被臺大校方指派訪問日本著名大學,探訪他們追求學術卓越,躋身世界一流學府的經驗。在訪問日本京都大學時,筆者曾經請教其副校長有關該校如何追求學術卓越的策略。筆者原本預期的,是副校長會談論該校實施教師升等、評估辦法、金錢獎勵出版論文或者其他類似措施所產生的效果。沒想到,京都大學副校長微笑著拿起手邊的刊物,指著上面一張照片橫幅上的四個漢字:「自重自敬」。副校長同時解釋,這是京都大學的校訓,刊登在開學時發行全校,給新生認識京都大學的刊物上。追求學術卓越,並不是由於外在的條文規定,而是因為師生自重自敬。一時,筆者啞口無言。無言,是因為感動,也是因為感嘆。教育的目的為何?不就是向善嗎?任何外界加諸的懲罰和獎賞,都遠比不上內心向上和向善的自我要求力量。能夠做到自重自敬的師生,才能真正追求卓越;這樣的大學,才是真正的世界一流! 「您能不抄襲!」 孫越先生為董氏基金會拍攝的一則拒絕抽煙的廣告,有句對白是「您能不抽煙!」,重點在強調自我的主導性。明知抽煙有害身體健康,卻仍要抽煙──這是無法自拔。寫文章何嘗不是如此?明知剽竊文章敗壞學風,卻仍要剽竊──這也是執迷不悟。忠實引述資料來源絕對不是件難事。只要有心,自重自敬,相信「您能不抄襲」! 參考書目 申慧媛、許敏溶。(2005 年 2 月 1 日)。校方不知 涉案教授照樣升等。自由時報,社會版。2008 年 9 月 2 日取自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5/new/feb/1/today-so2.htm 李嗣涔。(2005)。步入椰林、踏出路徑:一個師長的誠摯叮嚀。民國94年9月16日臺大新生入學指導講話。2008 年 9 月 2 日取自http://www.ntu.edu.tw/chinese/Administration/A100000/2005_freshmen.doc 李嗣涔。(2006)。把握你的黃金歲月。民國 96 年 9 月 15 日臺大新生入學指導講話。2008 年 9 月 2 日取自 http://epaper.ntu.edu.tw/view.php?listid=87&id=2615 李世光、林致廷、李舒昇。(2007)。學術研究與道德責任: 進入學術領域的第一課。 2008 年 9 月 2 日取自 http://www.iam.ntu.edu.tw/Doc/960326.pdf 國科會。(2000)。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及審議要點。國科會民國八十九年四月二十日第三八九次主管會報修訂實施。2008 年 9 月 4 日取自http://www.nsc.gov.tw/LSUPLOAD/LawFiles/2/209000047.doc 教育部。(2004)。大專校院教師著作抄襲處理原則。民國九十三年一月二十日台學審字第 0930006779 號令修正。2008 年 9 月 3 日取自http://www.edu.tw/academic/law_regulation.aspx?law_regulation_sn=1138&pages=1&site_content_sn=7901 陳玟伶。(2007)。教學發展中心推出 Mentor 制度 新進教師歲末聯誼 學術抄襲成話題。國立臺灣大學教學發展中心電子報,第六期。2008 年 9 月 1 日取自 http://epaper.ntu.edu.tw/view.php?listid=87&id=2615 陳為堅。(2008)。從期末作業的問答題寫作談起―如何避免抄襲或剽竊。楓城新聞與評論,第 180 期。2008 年 9 月 2 日取自http://www.mc.ntu.edu.tw/epaper/180/epaper_180_23.htm 黃以敬。(2005 年 2 月 1 日)。國科會調查 論文抄襲案 醫學院最多。自由時報,社會版。2008 年 9 月 2 日取自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5/new/feb/1/today-so2.htm 楊振富譯。(2000)。學術這一行。譯自 Donald Kennedy 著 Academic duty。台北:天下文化。 臺灣大學。(2008)。國立臺灣大學教師違反送審教師資格規定及學術成果舞弊案件處理要點。2008 年 9 月 1 日取自http://host.cc.ntu.edu.tw/sec/All_Law/5/5-63.html 臺大校訊。(2007 年 9 月 19 日)。學習做臺大 TAIDA 人-Teamwork、Accountability、Integrity、Diligence、Ambition 體會快樂學習與學習快樂 96 學年度新生入學指導碩、博士生首次參與李校長期勉同學四要及四不要。臺大校訊,890 期。2008 年 9 月 1 日取自 http://host.cc.ntu.edu.tw/sec/schinfo/schinfo_asp/show.asp Hauptman,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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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trieved September 4, 2008 from http://www.nytimes.com/2004/11/24/nyregion/24harvard.html 資料來源: http://ctld.ntu.edu.tw/_epaper/news_detail.php?nid=370 快刀PPvS中文論文抄襲比對系統:誠信因我存在 http://www.ppvs.org |